應檢附文件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 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 申請人(雙親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含完整記事欄位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身分證影本)
- 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
- 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
- 第二名或第三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
-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申請方式
- 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親送、郵寄,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 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撥付時間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