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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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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請注意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面試通知,如超過系統可通知時間則改以電話及email通知),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2.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3.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9月1日出缺,須配合當日報到簽約。 4.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預估日期116年3月中旬)。 5.薪資:以約僱3等23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32,4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自付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