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期限:
上半年度申請:115年7月1日起至7月25日止。
下半年度申請:115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
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補助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 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應備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領據乙份。
3.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4.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校外安親班或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8.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上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5年1月至6月。
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5年7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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