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市公所為辦理本市尖下段1440、1441、1453地號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竹份下字第45號)承租人繼承變更登記案,因部分出租人送達證書所蓋簽收人印章不清、管委會收發章缺漏簽收人員,依法辦理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