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梧南字第46、57、60、61號」(土地標示:本區南簡段165、165-2、202-1地號)、「梧南字第47號」(土地標示:本區南簡段588-1地號)、「梧南字第48號」(土地標示:本區南簡段499-1、499-6、425-2地號)出租人逕為變更登記案,依法辦理公告周知。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梧南字第46、57、60、61號」(土地標示:本區南簡段165、165-2、202-1地號)、「梧南字第47號」(土地標示:本區南簡段588-1地號)、「梧南字第48號」(土地標示:本區南簡段499-1、499-6、425-2地號)出租人逕為變更登記案,依法辦理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