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調券第一波發放資訊如下:
(一)發放時間:114年5月2日-5月4日(視各場域實際營業時間調整,部分場域發放時間不盡相同)。
(二)使用期限:114年5月2日-5月8日止。
(三)發放地點:29處公有市場、5處民有市場、2處公有委外市場、4處民營市場、20處攤販集中區、23處商圈,以及臺中市產業故事館發展協會24個所屬會員店家。
(四)物調券規則及兌換須知:
1.每份200元,等同現金使用,使用不找零,僅限原發放場域消費,不可跨場域使用。
2.每人每場域限兌換2份,兌換請自備百元鈔,數量有限,發完為止。
3.應於期限內使用,逾期或損毀,恕不退換(費)。
(五)各場域發放時間、地點:請見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2957065/post
(六)另大甲區發放時間及地點請見附件圖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