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公寓大廈防疫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寓大廈對於居家檢疫者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給予尊重及保障,並給予適時協助

有關公寓大廈對於居家檢疫者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給予尊重及保障,並給予適時協助1案,相關配合措施,詳如說明: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近來新聞輿情及民眾反映,居家隔離或檢疫者及其家屬遭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無故驅離等不公平對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規定,對於接受隔離治療者、居家檢疫者、集中檢疫及其家屬之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同法第12條規定,非經主管機關基於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者,政府機關()、民間團體、事業或個人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就學、工作、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倘違反規定,得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先予敘明。

三、另有關公寓大廈(社區)居家檢疫民眾離開住處拿取外送餐點的爭議頻傳,依內政部109312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4571號函釋,社區管理維護指引貳、防護措施三、社區服務人員健康及相關管理措施(五)雖列有:「作好社區出入門禁管理,落實外來訪客登記作業,物流人員或外送員儘量設置集中地點進行貨品領取,避免人員出入頻繁不利防疫工作之進行。」,上開措施係建議可透過出入人員管理,以避免出入頻繁,不利防疫工作之進行,尚非禁止物流人員或外送員進入。倘住戶因高齡、身體不適、行動不便、居家檢疫不得外出……等各種特殊情形,而無法至公寓大廈集中地點領取時,建請各公寓大廈基於敦親睦鄰,可委請社區服務管理或保全人員,協助將外送餐點、貨品等送至居家檢疫民眾門口,以協助居家檢疫者安心度過檢疫期間,並避免因其外出,造成防疫破口及住戶恐慌。

四、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最新公告、防護宣導等,可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衛生醫療,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4-24
  • 發布日期: 2020-04-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7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