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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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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文件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1. 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2. 申請人(雙親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含完整記事欄位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身分證影本)
  3. 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本人之郵局帳戶影本。
  4. 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
  5. 第二名或第三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
  6.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申請方式

  1. 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親送、郵寄,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1. 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撥付時間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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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14
  • 發布日期: 2021-0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