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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經徵兵檢查後,因身高、體重不合服役標準時,如何處理? 依「體位區分標準表」身高、體重項次的備考欄規定:

(一)身高、體重二項入營前均以役男徵兵檢查時之實際測定值為認定標準,除役男於接到徵集令後,得依徵兵規則規定申請複檢外,其餘時間均不受理役男申請複檢。
(二)經檢查合於原徵集之體位者,不得再辦理複檢。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7
  • 發布日期: 2013-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