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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大甲市區改正

第一次市區改正
舊大甲市街是一個以有機自然成長為主而形成的小型城市,日治時期,卻經兩次計劃性的市區改正工作,而使大甲呈現出另一番面貌。明治38年(西元1905年)在第一次市區改正中,首先拆除圍繞大甲城廓的城堡。明治40年,拆除東門;明治41年拆除南門、北門。而至大正11年(西元1922年)舊日城樓僅遺留西門(後亦拆除,拆除時間不詳)。同年,海線鐵路通車,大甲設站,隨即開闢聯絡車站與市中心的站前路(今蔣公路),並使商業活動延伸至此。
在此時期,大甲街亦由原來6尺寬拓寬為18尺(包括下水道),兩旁房屋各自拆退並設騎樓重新建築。其他市街亦有所拓寬,並倡導「大正式」、「昭和式」之立面街屋,企圖使其脫離原有之中國色彩。
第二次市區改正
頒布大甲都市計畫內容後,昭和9年(西元1934年)著手第二次市區改正,以大街(今順天路)為中心,向東西及北的方向新闢道路,形成棋盤式的街廓形態。道路寬度分三種:大路16.2公尺、中路12.7公尺、小路7.25公尺。昭和12年(西元1937年),並承襲第二次市區改正計畫內容,進一步加以擴充。
此次市區改正,大街及東門街均被拓寬為16.2公尺及12.7公尺,並新建或擴建了站前路、縱貫公路、大安街等多條道路。當時道路拓寬情形如下述:
縱貫公路:為避免南北穿越性交通經過大甲市街鬧區造成更大的交通問題,遂於火車站前另闢一條繞過大甲市街東方的道路,分別於今水尾溪橋及大同醫院前與大街交會(即今之中山路)。
大  街:即今順天路中段地區,大甲的商業集中在此。鎮瀾宮位於街南段;市場在鎮瀾宮南側的大街旁;當時僅有的劇院─鳳舞台亦位於市場內南側。第二次市區改正時,拓寬為現況。兩旁街屋為「昭和型」建築,以二樓為主,間混三層樓,是當時發展最早、最熱鬧的街段。手工藝加工廠集中在三角街以北的北門口附近及市區邊緣。
東 門 街:原東門義路,後路面拓寬,兩旁街屋經改建成「大正型」建築。行政及服務性機關、事務所多集中於此。
站 前 路:未開發前是一片水田,僅有小路橫亙其間。因應火車站的設立及聯絡車站與市中心之間交通,而於鐵路通車後開闢16.2公尺之站前路(今順天路以東之蔣公路段)。由於連接車站,往來行人車輛頻繁,發展迅速,成為大甲商業集中之街道。兩旁建築多是大正末期及昭和初期的「大正型」建築,至今仍有部分留存。
北 門 口:亦稱街仔頭,為三角街以北的順天路段,多打鐵鋪及碾米行。
大 安 街:因原有之西門街街道曲折,且兩旁屋舍密集,改建不易,故於西北方,新闢一條寬12.7公尺的大安街,作為聯絡大安及附近各鄉庄之道路,即今之文武路。
西 門 街:即今孔雀路,尚維持日治初期的舊態,成為當時大甲唯一僅存的早期聚落舊街,該路近年亦已拓寬。
當時大甲街區分為四保,即今之朝陽里、大甲里、順天里與孔門里。四保為日治時期的主要街區中心;今營盤口、頂店、社尾、番仔寮、山腳一帶,在當時僅是農村聚落而己。目前大甲高中附近當時為荒涼的溪石壩,少有人跡,是屠宰場及刑場所在地。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3
  • 發布日期: 2013-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