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目的:
國發會為鼓勵各地持續以行動支持地方創生活動,徵集青年提出符合永續、公益、共好之地方創生內涵之實驗性或創新性計畫構想,國家發展委員會特辦理本計畫。
- 申請資格:
一、申請單位應為依我國法令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商號)、全國性社會團 體、社區發展協會或社團法人。但不包括外國公司設立之子公司、分公司 及辦事處。
二、計畫主持人(不以單位負責人為限,以下簡稱主持人)應具中華民國國籍 之 22 歲至 45 歲青年(民國 69 年 1 月 13 日至 93 年 1 月 12 日間出生者); 計畫成員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不限年齡。總計畫成員人數(含主持人) 不得超過 4 人,且皆應專職服務於申請單位。
三、為避免資源重複挹注,若計畫申請單位或主持人於本計畫執行期程內,同時獲得本會其他地方創生相關獎補助款,須擇一請領;另外,過去已核定 獲得獎補助之「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單位與計畫主持人,以及曾參與「獎 勵青年投入地方創生行動計畫」之申請單位、計畫主持人,均不得再次申請本計畫。
- 申請方式:
採線上申請,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12日止,
請符合資格單位於申請時間內將應備文件上傳至報名網站(https://tier.surveycake.biz/s/ZbO82),逾時恕不受理。
- 有關本計畫之最新消息,詳見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入口網(https://www.twrr.ndc.gov.tw/)。
- 其他相關申請須知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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