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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6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提案

  • 參賽資格: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籍,或已取得我國合法居留資格之外籍人士(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以個人提出行動計畫。
  • 執行期程及獎勵額度: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一年為原則(不得少於6個月,自1161月核定通知日起至116125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惟依實際發展需求,得提二年期計畫(需於1161月核定通知日起至117125日前完成執行),每年期得核給獎勵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50萬元(將依實際評審情形核給額度)。
  • 本要點及提案說明活動相關訊息,詳見「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官網(https://youthgo.moc.gov.tw/)、「青年村落文化行動」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youthgo.tw)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
  • 其餘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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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01
  • 發布日期: 2026-09-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