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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一、 受理期限:自115年7月31日起至8月13日止(例假日暫停受理)。 二、 依本辦法考量蜜源缺乏致蜂群災損嚴重(損失率達20%以上),且農民已完成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得作為養蜂之客觀證明文件。 三、 攜帶證件:身分證、印章、存摺封面影本、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證明。 四、 受理單位:以最近一次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之公所為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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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30
  • 發布日期: 2026-07-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