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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辦理115年7-8月份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

臺中市政府已加強抽查,未依規每年攜帶犬隻及室外飼養之貓隻注射狂犬病疫苗者,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犬貓遺失、送養、出國及死亡應依規辦理遺失申報、寵物登記轉讓及除戶,被抽查者倘未依規注射並經查寵物登記屬在養狀態,將據以認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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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10
  • 發布日期: 2026-06-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