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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1.本所置區長一人,承市長之命,兼受臺中市政府民政局長之指導監督,綜理區政並指揮所屬員工。
2.置主任秘書一人、襄理區務。
3.設民政課、社會課、公用及建設課、農業課、人文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九個課室。

 

組織架構

  • 市府分類: 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7-16
  • 發布日期: 2013-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