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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5年10月1日以衛部保字第1151260490號令發布修正「國民年金保險費一定金額以下利息免徵規定」

衛生福利部令
衛生福利部令

本次修正將國民年金逾期繳納保險費按月核計之利息免徵金額,由新臺幣30元提高至100元;另本規定修正生效前已寄發之利息繳款單,於修正生效時尚未繳納者,亦適用修正後規定。

檢附「國民年金保險費一定金額以下利息免徵規定」修正規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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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12
  • 發布日期: 2026-10-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