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竹田鄉公所為辦理本鄉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竹字第1號」(竹田鄉神農段240、241、243、245、444、719、1190地號)承租人繼承變更登記案,因出租人現況及送達住所不明,致本所通知函遭退回無法送達,本所協助辦理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