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1條及「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研究案」契約辦理。
二、旨案調查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訪談人員將以到宅面訪方式或依受訪者需求以電話訪問進行調查;採到宅面訪者,將事前電話連絡受訪者約訪,預約到宅時間, 並到宅面訪完成問卷調查,到宅前本調查案之訪員皆會攜帶本函影本並配掛識別證,抽樣訪問本市29個行政區,設籍於臺中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6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其 主要家庭照顧者,問卷調查內容如附件。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1條及「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研究案」契約辦理。
二、旨案調查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訪談人員將以到宅面訪方式或依受訪者需求以電話訪問進行調查;採到宅面訪者,將事前電話連絡受訪者約訪,預約到宅時間, 並到宅面訪完成問卷調查,到宅前本調查案之訪員皆會攜帶本函影本並配掛識別證,抽樣訪問本市29個行政區,設籍於臺中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6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其 主要家庭照顧者,問卷調查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