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已加強抽查,未依規每年攜帶犬隻及室外飼養之貓隻注射狂犬病疫苗者,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犬貓遺失、送養、出國及死亡應依規辦理遺失申報、寵物登記轉讓及除戶,被抽查者倘未依規注射並經查寵物登記屬在養狀態,將據以認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