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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民眾遵守「狂犬病」防疫措施,以維護民眾自身安全。

防範狂犬病「二不一要」

 1. 謹記「二不一要」原則,全民一起做防疫:

 (1) 棄養家中寵物:家中寵物只要每年施打一次疫苗即可免於罹患狂犬病,請勿棄養家中的一份子,造成流浪犬貓在街頭流竄。

 (2) 接觸、捕捉及飼養野生動物:不飼養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於發現死亡食肉目野生動物時,協助通報所轄動物防疫機關或鄉鎮公所派員處理。

 (3) 
每年帶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注射方式請參考縣市政府狂犬病防疫公告): 家中飼養之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於出生滿三個月時,應注射第一劑狂犬病疫苗,以後每年定期補強注射,自疫區輸入之犬、貓須遵守「犬貓輸入檢疫條件」規定。

2. 出國前往狂犬病疫區旅行者,避免接觸高危險群動物:如吸血蝙蝠及可能帶病毒的野生動物(臭鼬、狐貍、浣熊等)。

3. 建立崇法務實之防疫觀念:勿貪圖近利,自疫區走私動物(例如中國大陸、東南亞等狂犬病疫區國家或地區),造成狂犬病入侵。

4. 發現疑似病例時請立即通報當地動物防疫機關。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政令政策,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22
  • 發布日期: 2026-01-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民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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