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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政策上路提醒!因應115年1月1日起實施「家戶廚餘禁止餵養豬隻」政策,社區大樓請配合辦理

宣導單
宣導單

配合政府政策,自 115年1月1日 起正式實施「家戶廚餘禁止餵養豬隻」規定,請各社區大樓及管理委員會提前因應,並依下列原則辦理廚餘清運事宜:

一、優先洽詢既有清運業者:
請優先向目前受託清運一般廢棄物之清運業者洽詢,評估其協助辦理廚餘清運之可行性。

 二、向清潔隊登記協助:
如既有一般廢棄物清運業者無法配合,請另向所在地清潔隊登記,申請協助安排廚餘清運(大甲區清潔隊電話: 04-26860516)。

三、費用合理與清運銜接保障:
倘協調過程中遇有清運費用不合理調漲情形,得另行洽詢其他合格清運業者承接。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協助辦理核定進廠量移轉,以確保清運服務順利銜接(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電話:04-22289111)。

請各社區及早規劃、妥善因應。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22
  • 發布日期: 2025-12-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