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若家庭狀況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本所提出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
1.家屬均屬65歲以上、未滿18歲。
2.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
3.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4.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
5.役男家庭為低收入戶。
溫馨提醒,若符合前項條件役男,請提早攜帶全戶戶籍資料、身心障礙證明、在學證明等相關資料至公所人文課洽辦。
民眾若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26872101分機139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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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屬均屬65歲以上、未滿18歲。
2.役男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身心障礙,有撫卹事實。
3.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4.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
5.役男家庭為低收入戶。
溫馨提醒,若符合前項條件役男,請提早攜帶全戶戶籍資料、身心障礙證明、在學證明等相關資料至公所人文課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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