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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修正「臺中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核發及收費辦法」草案條文

修正規費之收費基準如下:
一、紙本申請:每一申請案申請證明之土地筆數在五筆以下者,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土地筆數超過五筆者,每增加一筆加收新臺幣二十元。增加證明書之份數者,每增加一份加收新臺幣二十元
二、線上申請:每筆土地新臺幣二十元。

其他詳如附件

本修正案待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公告後實施,並於公告之日起算第三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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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19
  • 發布日期: 2025-03-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