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性騷擾防治準則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調查及懲戒處理要點自113年05月16日修正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