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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調解事件應備文件

事件案由應備文件備註
車禍傷害糾紛1.身分證、個人印章及車輛行車執照。
2.交通事故證明書(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3.受傷者之醫療診斷書及醫療費用收據。
4.車輛或財物損害修復之估價單及收據。
5.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調解成立匯款用
6.其他:
車禍死亡賠償1.全部繼承人個人現行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含已死亡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配偶、子女、父母
2.死者除戶戶籍謄本及死亡證明書。
3.交通事故證明書(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4.車輛或財物損害修復之估價單及收據。
5.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調解成立匯款用
6.案繫地檢署(法院)之傳票案號影本。
7.其他:
車禍損害賠償1.身分證、個人印章及車輛行車執照。
2.交通事故證明書(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3.車輛或財物損害修復之估價單及收據。
4.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調解成立匯款用
5.其他:
土地糾紛、分割共有物、通行權糾紛、越界占用糾紛1.身分證、個人印章。
2.兩造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登記謄本。
3.兩造土地所有權人之地籍圖謄本。
4.爭議相關文件。
消費者債務清理1.身分證、個人印章。
2.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
3.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所得稅資料清單、財產歸屬清單、薪資證明等)。
4.清償方案。
5.債權債務等相關文件。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31
  • 發布日期: 2014-08-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2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