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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停車場超收停車費案例】【本所預防因應措施】【大甲區公有停車場位置資訊】

日前有民眾在某縣市連鎖經營的公有委外停車場停車,發現有被超收停車費的情形,公告是每小時收費20元,半小時收費10元,民眾停了1小時10分鐘,依據公告收費標準停車費應為是30元,最後繳費卻繳了40元。民眾發現收費情況不合理立即向當地主管機關投訴。

經當地主管機關政風單位稽查,對於超收情形,廠商表示是因工程師的程式設計有問題,原先不知道有超收情形。再行比對調查,依廠商與市府的合約內容為「停車前10鐘離場免費,停30分鐘10元、1小時20元」,廠商除了軟體有問題,使得原本前10鐘離場免費的仍收費,還把30分鐘內的均以1小時20元收費,另在停車場告示牌自行貼上「第1小時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費」的字句,讓停車民眾誤解。目前除了已依稽核缺失扣罰廠商懲罰性違約金7萬8千元,也要求廠商在停車場貼出公告,請民眾持發票辦理退費;未能退費部分則將餘款繳入公庫。

大甲區公所有鑒於此,將派員定期稽查本區各委外營運之停車場,確認廠商收費之費率是否符合規定,以保障停車民眾的權益。如民眾發現停車場收費有違規情形,請立即向停車場管理員反映,如有未獲處理之情況,亦可
洽本所政風室: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政風室多元檢舉管道
★市 話 (04)26872101分機320
★傳 真 (04)26873794
★信 箱 大甲郵政第266號信箱

-以上案例及大甲區公有停車場資訊請見下圖附檔閱覽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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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01
  • 發布日期: 2021-04-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