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村鄉公所為辦理私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大加字第186號」變更登記乙案,租約原承租人吳如澤歿,由現耕繼承人吳定寧單獨申請租約變更登記,因出租人李明珊、李偉豪、李和原現況或住所不明,依規定辦理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