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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

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
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
全國首創,協助本市青年朋友適才適性、穩定就業
1.改善青年失業狀況,提升青年勞動參與率,本市首創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鼓勵青年適才適性穩定就業,累積職場發展實力。
2.針對設籍本市之29歲以下失業青年且經由就業服務處提供就業諮詢及服務,經推介就業並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3個月,且勞保投保薪資級距達基本工資之青年,可申請第一次獎勵金1萬元,連續就業滿6個月後,可申請第二次獎勵金額為1萬2,000千元。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一般行政,市長施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7-27
  • 發布日期: 2016-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 點閱次數: 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