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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113年度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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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3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

二、為推廣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本市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舉辦「牌照稅‧房屋稅 就這樣PAY」抽獎活動,凡於繳納期間使用指定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本市房屋稅成功者,即有機會獲得2,000元即享券,詳情請參考附件活動傳單。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5-06
  • 發布日期: 2024-05-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5